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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檔簡介

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
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
關于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

綜合用工單價的通知

 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(建設)局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,省直有關部門,華北石油管理局:

為適應建筑市場發展需要,保障建設領域勞動者的基本權益,維護建筑市場經濟秩序,根據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有關政策,結合當前建筑市場工人工資情況,經研究,決定對我省現行計價依據中的綜合用工單價進行調整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綜合用工一類單價由45元/工日調至58元/工日;綜合用工二類單價由40元/工日調至52元/工日;綜合用工三類單價由30元/工日調至39元/工日。清、借工價格由45元/工日調至67元/工日。

二、本次綜合用工單價調增部分做差價處理,只計取稅金。

三、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工程費用中,綜合用工單價的調整按本次計價依據調整辦法執行。

四、本次調整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。2011年1月1日以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調整。2011年1月1日后在建工程完成的工程量,施工合同有約定的,按合同約定執行;合同無約定的,按本通知調整。

五、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。

 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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